答:個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或委托代征點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代開增值稅發票申請表》;
(二)不動產產權證明或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等能證明不動產權屬的復印件(首次辦理時提供);
(三)出租方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首次辦理時提供);
(五)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報的,應提供書面委托書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復印件;
(六)承租方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承租方為單位的,提供稅務登記證或社會信用登記證(三證合一)復印件(首次辦理時提供)。